close

四人合夥盜竊29台電腦顯示器謊稱“搬家”
淩晨時分,四人合夥盜竊一小學29台液晶電腦顯示器,被群眾發現後竟然聲稱“我們搬家呢”。但最終被群眾識破,並現場抓獲了一名正在逃跑的小偷。可笑的是,被抓的小偷連和他一起偷東西的三人姓名都不知道。昨日記者瞭解到,被抓的27歲小夥一審被以盜竊罪判刑4年半,並處罰3萬元。

 

2009年9月2日淩晨4時左右,西安市民李先生和兩個朋友吃完飯往家走,剛走到雁環路西姜村村口,他發現路邊站著4名男子,身邊還放著幾個大包。李先生奇怪地問對方在幹啥,“我們搬家呢!”其中一男子回答說。李先生有些懷疑,用打火機一照,發現對方包內全是電腦顯示器,且顯示器上都是被剪斷的線頭。聞訊而來的村治安辦人員要求這四名男子先把東西拿到村治安辦,等拿來電腦購物發票後才可以把東西拿走,沒想到四名男子卻趁亂跑了。其中一名男子鑽進了村裡,被其他村民發現後抓獲。搬家公司被抓的男子名叫李彬,27歲,蒲城縣人,曾因盜竊罪被法院判刑2年,2008年9月1日被釋放。剛剛一年後,他又夥同三名不知名的男子(均在逃)竄至西姜村小學偷竊。李彬稱,那幾個人他也不認識,只是作案前一天無意碰到的。

雁塔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對李彬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認為罪名成立,且李彬的行為已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鑒於他認罪態度較好,酌情從輕處罰,一審對其判刑4年半,處罰金3萬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ui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