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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成最大誘因

 

中國離婚率連年居高不下,這一現象已成當前不爭的事實。而一種被學界稱為“精神暴力”的家庭“冷暴力”,正日漸在現代家庭中滲透,已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

  廣東陽江婦聯的一組最新資料顯示,每年在婦聯接訪的家庭類案件中,家庭暴力的案件占了其中的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隨著社會文明進步,家庭暴力中拳腳相加的身體暴力正逐漸減少,但家庭“冷暴力”卻有上升趨勢,並逐漸成為家庭婚姻不和諧的集中表現。

  記者今天就此採訪了當地法律界人士譚先生。有多年辦理離婚案件經驗的譚先生表示,近年來,因難以忍受家庭“精神暴力”,也就是“冷暴力”折磨而離異的現象越來越多,以中年夫婦群體較為突出。其主要誘因除了在個性上難以包容外,夫妻一方有外遇是主要原因。
   “夫妻一方有了外遇是釀就家庭‘冷暴力’的最大原因。”譚先生說,“由於種種原因,丈夫或妻子在外面有了相好,從而對各自的伴侶產生了厭倦,久而久之就升級成了語言和身體上的排斥。但又顧及家醜不外揚等因素,加上考慮對子女的影響,故採取冷處理的方式,但夫妻間的隔閡也因此被不斷放大,最終導致婚姻破裂。”

  譚先生表示,家庭的身體暴力尚可通過諸多維權途徑給予解決,因為行為是明顯的,所以應對起來反而有章可循。但冷暴力是暗的,除了夫妻雙方心裡明白,外界是很難介入其中的。尤其是涉及到一方敏感的“外遇”問題,這種“冷戰”在離婚協定、或在離婚判決形成之前,夫妻雙方大多緊守“口風”。
   譚先生稱,家庭“冷暴力”現象在近年來的蔓延勢頭較快,社會普遍認為多在經濟條件較好、文化程度較高的家庭發生。其實,在一些普通的工薪階層,如白領階層或打工一族,都時有出現。這種“冷暴力”的主要特徵,是夫妻之間相處“很冷很靜”,相互之間不搭理,通俗的說法就是“冷戰”。

  陽江市婦聯有關官員受訪時稱,“冷暴力”表面上看是風平浪靜,沒有拳腳暴力造成的明顯的身體傷害,但卻更容易瓦解甚至摧毀一個人的精神和意志,對家庭體系造成的傷害程度,甚至比身體暴力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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