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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背叛無奈雇徵信社查前夫

 

近日,一位打扮時尚的美麗女子來到私家高雄縣徵信社,委託老江幫她調查前夫,她說,一定要弄清楚前夫現在和誰在談戀愛。老江從事婚外戀調查已近十年,做過大大小小幾十起婚外戀調查,徵信但調查前夫,這還是頭一次。

老江很奇怪,既然都已經離婚了,為什麼還要調查前夫呢?對方現在是單身,即使查出和其他女人怎麼樣,那也是合法的。但是,這位年過三旬的女子堅持要老江調查。

原來,女子5年前離婚後還一直和前夫住在一起,是同居關係,前夫則一再否認“外遇”。徵信社那麼以這種尷尬的關係要維權在法律上能名正言順嗎?這場苦戀中,既然離婚,女子為何還不願離去,苦守5年,她還在等什麼?

尷尬離婚後她和前夫同居

當時,雪麗原本和丈夫在廣東做點小生意,經歷這些事之後,他們放棄了生意,一起回到了廈門。雪麗說,夫妻二人還把在廣東的房子賣了,賣房時雪麗也簽了字,但具體賣了多少錢,她根本沒問丈夫。

雪麗說,她和丈夫一起奮鬥了好幾年,可是離婚時,她什麼也沒有分到,徵信沒有房子,也沒有車子。生意不做了,她也沒有工作。“因為我當時愛他,所以不想拿走什麼,就身無分文地走了。”

但是,放下其實並沒有那麼容易。離婚後,雪麗先回了老家,她僅僅在老家呆了一個多月,就接到電話,說兒子在廈門受傷了。於是,她又從老家趕回廈門看望兒子。誰也沒有想到,雪麗來廈門後,就留在了婆婆家,繼續和丈夫在一起。

雪麗說,這幾年她幫丈夫照顧孩子、孝順婆婆、打理家務,不但同居一室,徵信社還陪著丈夫參加社交活動,在外人看來,他們還是夫妻。“我也覺得,我們是‘事實婚姻關係’,沒辦手續也不要緊。”

立場給自己重新開始的權利

雪麗不願意承認與其丈夫的婚姻關係本質上在婚外情的事件中早已終止,反而透過各種的外在情境來維繫其所謂的“事實婚姻關係”;如果說導致雪麗婚姻破裂是丈夫的婚外情,也因此對其造成一定的傷害,那麼這種一廂情願的事實婚姻關係,則是雪麗將自己推向更加自我傷害和常人無法理解、請私家偵探的行為的主要動力。

從心理上而言,這樣的情結多數來自成長時期未能得到適切的家庭關愛,而在內心當中形成扭曲的不安全感,在婚姻關係裡以託付的心態造成失去自我、控制對方的行為來實現其對於愛的需求,也讓自己從這樣的操控當中滿足自己的安全感、歸屬感。

至於其丈夫屢屢發生婚外戀,則是典型的自我價值不足,徵信用正規婚姻之外的情感來證明其男性的存在價值。當然,這樣的自我價值不言而喻是幼稚而無知的;就像一個被媽媽慣壞的寶貝兒子做錯了事,並不會在父親面前勇敢地承認錯誤,而只會蜷縮在母親的臂膀下逃避所犯的事件。

或許當事人對這段婚姻難以割捨、依戀,想搞清楚前夫有無新的女人,無非只是證明自己是對的罷了,此種行徑自然是與愛無關,對這段婚姻而言其實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當一段婚姻結束時,不論是誰,雙方都有同樣重新開始的權利;只能面對事實,徵信社讓自己也有重新開始生活的機會,那麼才能真正終止傷害繼續蔓延。

當愛已逝去時,我們還剩什麼?除了回歸自己、成熟地為自己負責、愛自己以外,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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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i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